
如果是離婚后的雙方想要復婚就需要離婚證,如果不是離婚后的雙方復婚,而是離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結婚,也需要帶離婚證證明你是單身。離婚后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
1、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系的,民政局會發給雙方《離婚證》;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則雙方是沒有《離婚證》的,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
再婚需要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再婚登記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前往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結婚登記處
準備好上文提到的證件資料后兩人一同前往商議好的一方結婚登記處,如果當地提供網上愉悅的,可以在網上提前預約好時間,按照時間前往即可。
2、排隊等候提交申請
到了登記處后如果登記新人較多,需要排隊等候,有的登記處已經設置自動取號機,新人到場后可以自行取號。到了自己后填寫申請表,信息確認完畢后將所有材料交給工作人員審核。
3、工作人員審核
工作人員根據新人提供的資料和填寫的申請信息進行審核,比較信息是否存在錯誤或者新人是否存在并不適合結婚登記的病癥或者近親關系。
4、發放結婚證
審核無誤后,工作人員就會給兩人發放結婚證,一式兩份,一人一份留作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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