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未辦理結婚證非婚生嬰兒,當事人無法提供父親與嬰兒的親子鑒定書的。經嬰兒母親簽字同意,填寫單親聲明,可按照單親辦理,否則不予辦理。單親嬰兒只能隨母方姓氏。
2、單親《出生醫學證明》只填寫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開據雙親出生醫學證明需提供DNA親子鑒定書。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條規定: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出生證明丟了怎么辦?
出生證明是每個孩子非常重要的一個證件。出生證明丟了以后,是要及時的進行補辦的。
首先要去當地的主流媒體登報聲明,孩子出生證明丟失。登報一個月以后,需要拿上相關的證件再去當地的婦幼機構進行出生證明的補辦。
每一個地方補辦出生證明需要的文件和準備的材料是不一樣的,具體需要咨詢一下當地的婦幼機構。一般情況下這些材料包括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如果孩子已經上戶的話,要拿上戶口本,孩子出生醫院的出院證還有結算單,還有登有出生證明丟失的當地的主流媒體的報紙。
結語:在當代的社會,沒有結婚證件是可以辦理相應的孩子出生證明的,只需要攜帶著父母的身份證件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辦理就可以了,如果當時沒有辦理之后也是可以補辦,也依然是需要攜帶身份證件。







評論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