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房產去名辦理的方式:一般情況下,需要雙方協商一致,攜帶身份證件、房產證、離婚協議等材料,向不動產登記中興申請不動產變更登記。經不動產登記中性確認申請符合條件的,即可依法核準去名。但若雙方就房產是否去名提起訴訟,且法院依法判決去名的,則自該判決生效時,即可認定已經去名,無需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離婚后房產證去掉一個人名字要交多少稅?
1、離婚之后房產證上去掉配偶名字其實是不需要交納過戶費用的,當然所準備的證件材料全部要齊全的情況下,就不要另外交納契稅,另外要想將房子過戶給另一人的話,那么房貸一定要還清。
2、夫妻倆人在離婚之前要看一下房子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是個人財產,那這個房子就不可以拿來進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那可以用來分割,分割形式分為很多種,兩人可以溝通協商一下,看選擇哪種方法更加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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