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身份證:身份證是辦理離婚手續的必備證件。雙方離婚時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證明雙方的身份和姓名。
2. 結婚證:結婚證是證明雙方婚姻關系的重要證件,必須出示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結婚證上的信息包括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結婚日期、結婚登記機關等。
3. 戶口簿:戶口簿是證明雙方戶籍的證件,必須出示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上的信息包括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戶口所在地等。
4. 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是雙方協商離婚的書面協議,必須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由律師審核后確認。離婚協議書上的內容包括離婚原因、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
5. 子女出生證明:如果雙方有子女,需要攜帶子女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子女出生證明上的信息包括子女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點等。
6. 身份證復印件:除了要攜帶身份證原件外,還需要提供身份證的復印件。復印件必須是A4紙大小,清晰可見,并加蓋公章。
7. 照片:雙方需要提供2寸照片各3張,用于辦理離婚證和其他相關手續。
以上是離婚需要攜帶的證件和材料。在辦理離婚手續時,雙方還需要填寫相關表格,如離婚申請書、財產清單等。雙方離婚后,應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如變更戶口、財產過戶等。離婚是一件嚴肅的事情,雙方應當慎重考慮,在盡可能協商解決問題的前提下,通過法律程序結束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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