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離婚后買房子是需要簽訂買賣合同交付首付款,另外的話是需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協議,離婚證明等資料,去房管局辦理房產登記的。
2、在簽署了相關的買賣合同和帶上了自己的一些所需要的證件之后,到相關的稅局部門去交納各種稅費,然后就等房產估價和稅費明細了。
3、離婚后主要是看待婚前是婚前是否有財產分割,到離婚后屬于自己的房產有沒有,如果是離婚后自己名下并沒有房產的話,那么在我國購房的話,首套房是可以享受首套購房的優惠的。如果自己名下已經有返場了,就算是離婚了也沒有優惠,可以選擇。
離婚買房子需要什么證件?
離婚買房子需要的證件包括離婚證明,身份證明等證件才可以買。具體需要的材料包括:
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
2.借款人的經濟收入證明或者叫做還款能力證明;
3.借款人申請貸款的用途證明,包括合法的購(建、大修)房合同、協議或(和)其他贊同文件;
4.抵押物或質押權力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有處分權人出具的贊同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借款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價報告書;
5.保證人贊同作為擔保的書面證明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6.借款人用于購買(締造、大修)住宅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文件;
7.住宅借款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8.不同借款用處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離婚后買房的注意事項!
在現實中,離婚和購房之間并無必然聯系,因為前面提到的房地產調控,尤其是限購、限貸,以及近期信用政策的收緊,使得購買二套房的家庭面臨著更大的財務壓力。有的地方對購買第一套房有優惠稅費的政策,所以,配偶一方本來是有房產的,再去購買,就是二套房,不能享受地方首套房的優惠政策。
有些夫婦,為了逃避法律,從而可以享受到稅收優惠,就采用了“假離婚”的方式,在離婚之后,原本沒有房產的一方,可以享受到購買第一套房的優惠政策,因此,他們才會去辦理離婚。不過,這么做也有很大的風險。假離婚是不被法律認可的,一旦辦了離婚,就不再是合法的夫妻,一旦一方后悔,就會使假象變成真的,法律就無法保障對方的利益。
以上便是關于離婚買房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這個問題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夠讓您滿意,能夠為您的問題提供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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